
比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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賽例 :
基本會依據籃球總會最新公佈之球例執法。
比賽用球 :
由本會提供
球員裝備 :
每隊均需穿著相同及整齊的隊衣作賽,球衣的前後均印有號碼。
裁判 :
由本會指定裁判擔任。
投訴 :
所有勝負均以當天賽事完結作實,不設賽後上訴。
請假通知:
- 球隊請假需要在該日十五天或之前通知賽會以便編排賽程。
- 季後賽比賽日子, 一律不接受隊伍請假申請。
違規:
- 如派出未經註冊或違例之球員或已替同組別另一支球隊出賽的球員作賽,若即場發現違規球隊,裁判即時停止執法並取消該場參賽資格,判違規球隊輸 0:20,總分為0。若違規球隊再次違規,將即時取消該隊參賽資格,並不會作出任何補償。
而違規球員再次出賽,一經查證將取消違規球員(曾代表該球隊)出賽所有場次,全部判作輸 0:20,總分為0。違規球員亦即時取消參賽資格。違規球隊將被罰款500元。
- 於球賽期間 ,發生打架,該場賽事判2隊均得0分。賽會有權取消該隊或該球員之參賽資格,嚴重者則交由警方處理。本賽會對球場暴力事件絕不容忍。
備註:
球賽將會在下列情況取消:
- 八號或以上颱風
- 場地使用權出現問題
- 球証認為場地不適宜作賽
- 所有取消之賽事,均會由本賽會安排進行補賽。
- 若發生球員嚴重受傷而雙方決定停止賽事,賽事將即時取消,重賽與否需賽會決定。如否決重賽,賽果便以停止賽事之賽果為最終賽果。
- 賽事中或賽後如發生職球員恐嚇、打架、群毆等暴力事件,賽會有權取消該隊之參賽資格及沒收全部按金,嚴重者則交由警方處理。
- 如有球隊退出,本賽會有權補選球隊參賽及將退出球隊的比賽紀錄取消,該球隊之報名費及按金均不退還。
賽會聲明:
- 所有參賽球員及球隊均清楚了解於籃球比賽中發生的意外, 碰撞及受傷,本賽會不須要負上任何責任。
- 如球隊因參加本賽會所舉辦之任何比賽而招致或導致任何人(包括第三者)於金錢、意外受傷或其他物質損失,本賽會不須要負上任何責任。
- 本賽會亦沒有幫任何球隊, 球員講買任何個人及第三者保險。
- 若因未有足夠隊伍設立其一中個組別,所有已交之費用, 將會全數退回。
- 所有賽規,處罰及未有列明之事件一旦發生,本賽會保留一切修改及追究之權利。
- 本賽會擁有更改以上全部資料的權限,而不作另行通知。